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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潇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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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市中银(上海)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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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额借款合同纠纷 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终止及时效的问题

发布时间:2023年01月30日 来源:上海起草合同协议律师
[导读]:   陈潇律师,上海起草合同协议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银(上海)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

  陈潇律师,上海起草合同协议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银(上海)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
金额借款合同纠纷

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现金支付的,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;


  以银行转账、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,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;


  以票据交付的,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;


 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,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;


  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。


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终止及时效的问题

  1、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是分为诉前、诉中和执行保全的,不同阶段的保全措施,期限和终止是不同的。


  2、对于诉前和诉送中的财产保全,一般是没有期限的,其效力一直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是为止,在诉讼过程中,如果需要终止的,需要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法院决定解除,除此之外,不存在终止的情况。


  3、对于执行中采取的保全措施,以及诉前和诉送中的财产保全到了执行阶段,保全措施就有期限了。对于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不得超过6个月,动产不得超过1年,不动产不得超过2年。申请延长期限的,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。根据上述规定,房产及车辆的保全期最长是2年。


  4、根据以上规定,如果房产及车辆在诉讼中保全的,是没有期限的,一直到诉讼结束,除非法院主动解除保全,这种情况一般是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,法院就会解除保全措施的,如果没有提供担保,法院一般不会解除保全。在达成调解书后,财产保全措施仍然是有效的,如果对方不执行的话,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在开始执行后,保全措施才失去效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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